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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学

治安学(专升本)

治安学主要研究治安学、行政法学、行政管理学、安全防范技术、侦查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接受公安行政执法和犯罪预防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在公安、国家安全、边防、行政执法机关等部门进行治安管理、预防和控制犯罪、安全保卫等。例如:盗窃、斗殴等治安案件的查处与处理,爆炸、中毒、高空坠落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铁道、公路等道路交通的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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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对象

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 。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3、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报考。

课程设置
  《法理学》、《宪法学》、《警察法学》、《公安基础理论》、《治安管理学总论》、《刑事侦查学》、《犯罪学》、《犯罪心理学》、《治安秩序管理》、《治安案件查处》 部分高校按以下专业方向培养:特警、公安法制、铁路警卫、铁路警务、公安舆情管理、海上治安管理、城轨安全与执法。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为公安机关培养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和治安学理论基础,掌握公安工作的专业技能、适应公安机关实际工作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为公安机关培养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和治安学理论基础,掌握公安工作的专业技能、适应公安机关实际工作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

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案件侦查、刑事执法、预防犯罪、控制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