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湖北自考转考工作将于2月27日启动

发布日期:2021-06-26 浏览:1180
2021年上半年湖北自考转考工作将于2月27日启动
  我省2021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工作将于2月27日正式启动,包括省内转考、省际转考(转至外省、外省转入),全部实行网上办理。

  转考条件: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及身份确认。

  办理时间:

  ①省内转考由考生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办理,时间不限;

  ②转至外省时间为2021年2月27日—3月3日,省自考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21年3月4日—3月5日;

  ③外省转入时间为2021年3月1日—3月25日,省自考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3月29日。

  省自考办集中受理期间仅面向各地市州考办和各主考学校,省际转考的考生根据系统提示提交材料。

 一、省内转考

  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及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自行申请完成转出。

  2.学校开考专业(含全日制助学班、衔接教育)及学习服务中心的考生首先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准考证管理,然后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或考试通知单到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办理转出。

  3.转考完成后,成绩将归档至转入的准考证号上。

 二、转至外省

  1.考生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以下简称“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提出申请,申请前应先在该网站完成注册,注册时所填身份证和手机号信息应与考生服务平台上信息保持一致,注册完成后在政务服务网提交转考申请(见附件4)。

  2.考生申请后需将以下材料按要求上传至政务服务网,由考籍所在地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自考办集中办理。

  ①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②外省准考证。

 三、外省转入

  外省转入我省条件:

  ①考生在我省取得考籍。

  ②考生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课程成绩。

  考生需将以下材料提交至考籍所在地,由考籍所在地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自考办集中办理。

  ①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②外省准考证。

 四、信息更正

  网上转考时,由于准考证信息有误而没有显示在可转考准考证列表中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至考籍所在地办理信息更正:

  1.准考证原件或考试通知单;

  2.身份证号有误的:

  ①身份证正常升位的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 身份证错号、非正常升位的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姓名有误的: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上没有显示曾用名的还须提供地市级以上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事宜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电子转考的办理按照全国考办有关规定执行。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办理。确需考生现场办理的,务必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疏导分流、通风消毒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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