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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

园林(本科)

园林,指特定培养的自然环境和游憩境域。在一定的地域运用工程技术和艺术手段,通过改造地形(或进一步筑山、叠石、理水)、种植树木花草、营造建筑和布置园路等途径创作而成的美的自然环境和游憩境域,就称为园林。在中国传统建筑中独树一帜,有重大成就的是古典园林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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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对象

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 。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3、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报考。

课程设置

园林(专升本)

原专业代码:B090115;原专业名称:园林

清单专业代码:090502;清单专业名称:园林

课程

类别

课程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最低学分/

学分小计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16/30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二)

14

选考不低于10学分;申请学位者英语(二)必考。

4

06779

应用写作学

5

5

08118

法律基础

5

6

*03250

园林绿地规划设计

5

学位课程

35/42

7

*02559

园林设计

5

学位课程

01571

园林设计(实践)

2

8

*06633

园林树木及栽培

6

学位课程

*05606

园林树木及栽培(实践)

2

9

*07894

园林植物遗传育种

4

10

*06504

园林植物快繁技术

4

*05607

园林植物快繁技术(实践)

2

11

*06642

园林管理

4

12

*07435

园林工程学

4

13

*06645

插花艺术

4

可从同层次选考课程库中,或湖北省自学考试现行开考的其他同层次专业中,自主选择与本专业课程名称及代码不相同的理论课程选考,达到学分规定要求。

毕业考核

14

*05610

园林毕业考核

不计学分

其他要求

合格课程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合格课程门数(不含毕业考核)不少于13门,毕业考核合格及以上;申请学位者英语(二)必考。

说明:“*”表示原专业考试计划已设课程。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适应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和园林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身心健康,较系统的掌握花卉学、树木学、园林植物栽培管理与养护、园林设计、园林工程、园林植物景观设计、园林管理等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具备园林设计师、园林管理等基本素养,掌握园林植物栽培与养护、花卉学、树木学、苗圃学等的研究方法,富有创新意识、善于沟通,具有园林植物繁育、园林植物栽培与养护管理、园林植物造景、园林规划设计等实践能力,具备从事园林植物繁育、园林植物栽培与养护、园林管理、园林规划设计、园林工程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应用型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

培养要求

培养具备园林学和人文艺术的基本素质,以园林艺术、园林建筑、园林植物、园林工程及园林景观生态学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为主干,熟练掌握园林制图与表现技巧,认知各种园林植物的习性与特征,能够从事城乡各类城镇园林绿地的总体规划与园林设计、园林工程施工的组织与管理等方面的高级复合型科技人才。

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可在园林、林业、城乡建设、市政交通、教育等相关部门从事园林植物的繁育栽培、养护管理和种植设计以及城乡各类园林绿地、园林建筑等方面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教育、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