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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专科)

社会工作是秉持利他主义价值观,以科学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专业方法,帮助有需要的困难群体,解决其生活困境问题,协助个人及其社会环境更好地相互适应的职业活动。这一定义指出,社会工作本质上是一种职业化的助人活动,其特征是向有需要的人特别是困难群体提供科学有效的服务。社会工作以受助人的需要为中心,并以科学的助人技巧为手段,以达到助人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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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年龄、民族、种族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2、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报考。

主考院校
课程设置

社会工作(专科)

原专业代码:A040201;原专业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清单专业代码:690101;清单专业名称:社会工作

课程类别

课程

序号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最低学分/

学分小计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14/14

2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3

*04729

大学语文

4

4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5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2

6

*00473

马克思主义哲学

6

35/39

7

*00442

教育学(二)

8

8

*00477

中学政治教学法

4

9

01284

当代世界经济政治

5

10

*00476

思想政治教育原理

6

11

00034

社会学概论

6

12

00038

现代西方哲学

4

13

*00040

法学概论

6

14

*00024

普通逻辑

4

15

00025

辩证唯物主义

8

16

*00475

社会发展史

4

17

10862

现代西方社会思潮述评

6

18

*00474

科学社会主义

5

其他要求

1.合格课程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合格课程门数不少于15门。

2.选考课可从推荐选考课中选考,也可从同层次选考课程库中,或湖北省自学考试现行开考的其他同层次专业中,自主选择与本专业课程名称及代码不相同的理论课程选考,达到学分规定要求。

说明:“*”表示原专业考试计划已设课程。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基本的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较熟练的社会调查研究技能和社会工作能力,能在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树立社会工作的价值理想,学习和掌握开展社会工作的技能与方法,使学生具备进行社会调查研究的方法与技能,掌握理论分析、实证研究、社会实践等多方面的基本能力。

就业方向

社会工作学科将与专业发展相适应,进一步朝着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向发展,这突出地表现于社会工作的研究和实施方面。社会主义国家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矛盾、社会问题的理论,从该国的特点出发,开展了多方面的实际的社会工作及其应用研究,具有实践性和理论性、应用性和学术性相统一的特征。西方国家的社会工作有不同学派,在理论观点上以需要和实用为价值取向,在管理方法、技术上有比较完整的知识体系。一些发达国家的社会工作,在解决工业社会所产生的问题,进行社会控制,缓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相对稳定的过程中,获得了一些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不同的理论。其他一些国家在社会工作实施中表现出理论与实践在不同方面的结合。通过社会工作学者和专业人员的不断探索、实践,社会工作学科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形式和内容将日趋多样化。同时,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将进一步加强,学术进一步国际化,学科的实施效能将日益增强,学科的理论方法将日益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