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有关单位、各自考、成教联合办学单位: 为做好2021年上半年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申报条件及相关规定 (一)申报对象:2020年12月毕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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