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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法律基础(课程代码:08118 )课后习题及答案(第六章)商法

来源 : 湖北自考学院 更新时间 : 2022-04-05 浏览次数 : 1498

导读:自考法律基础(课程代码:08118 )课后习题及答案(第六章)商法

第6章 商法

商法:广义的商法是指调整各种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商法是指调整国内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企业法:调整国家在组织管理及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无限连带责任:一是无限。无限是指责任限度大,一般是不以其出资额为限,而是以个人全部财产为限来承担责任。连带的意思是,有多个债务人存在,所有这些债务人对同一债务都要承担全额偿还的责任,谁也逃脱不了。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主体。

中外合资企业:中国合营者和外国合营者依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经营,并按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的企业。

中外合作企业:中国合营者和外国合营者依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的,按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利润或产品,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简称合作企业。

外资企业:按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提供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单独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指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及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证券法:证券法是调整我国境内企业的股票,债券和国务院认定的其他证券依法发行和交易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专门规范投资行为的法律。

保险法:保险法是调整保险活动中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辨析题:1.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长远的人数至少为3人,没有最高人数的限制。

答: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3一13人组成。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2.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应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而不是股份有限公司

答:对,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单独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有限责任公司,顾名思义就是股东在出资额范围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4.国有企业报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即可实施合并,分立。

5.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对,合伙企业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6.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答:对,个人独资企业招用职工的,应当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务合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7.证券法的调整对象包括股票,公司债券,商业票据及保险单证。

答:对。证券法是调整我国境内企业的股票,债券和国务院认定的其他证券依法发行和交易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专门规范投资行为的法律。

8.证券交易应当在证券商营业部内进行。

答:错。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9.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的诉讼时效均为两年。

答:错,财产保险合同为2年,人身保险合同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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